结构第一 词采第二 音律第三 宾白第四 科诨第五 格局第六 选剧第一 变调第二 授曲第三 教白第四 脱套第五 选姿第一 修容第二 治服第三 习技第四 房舍第一 窗栏第二 墙壁第三 联匾第四 山石第五 制度第一 位置第二 蔬食第一 谷食第二 肉食第三 木本第一 藤本第二 草本第三 众卉第四 竹木第五 行乐第一 止忧第二 调饮啜第三 节色欲第四 却病第五 疗病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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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套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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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戏场恶套,情事多端,不能枚纪。以极鄙极欲之关目,一人作之,千万人效之,以致一定不移,守为成格,殊为怪也。西子捧心,尚不可效,况效东施之颦乎?且戏场关目,全在出奇变相,令人不能悬拟。若人人如是,事事皆然,则彼未演出而我先知之,忧者不觉其可忧,苦者不觉其为苦,即能令人发笑,亦笑其雷同他剧,不出范围,非有新奇莫测之可喜也。扫除恶习,拔去眼钉,亦高人造福之一事耳。

  ○衣冠恶习

  记予幼时观场,凡遇秀才赶考及谒见当涂贵人,所衣之服,皆青素圆领,未有着蓝衫者,三十年来始见此服。近则蓝衫与青衫并用,即以之别君子小人。凡以正生、小生及外末脚色而为君子者,照旧衣青圆领,惟以净丑脚色而为小人者,则着蓝衫。此例始于何人,殊不可解。夫青衿,乾廷之名器也。以贤愚而论,则为圣人之徒者始得衣之;以贵贱而论,则备缙绅之选者始得衣之。名宦大贤尽于此出,何所见而为小人之服,必使净丑衣之?此戏场恶习所当首革者也。或仍照旧例,止用青衫而不设蓝祖。若照新例,则君子小人互用,万勿独归花面,而令士子蒙羞也。

  近来歌舞之衣,可谓穷奢极侈。富贵娱情之物,不得不然,似难责以俭朴。但有不可解者:妇人之服,贵在轻柔,而近日舞衣,其坚硬有如盔甲。云肩大而且厚,面夹两层之外,又以销金锦缎围之。其下体前后二幅,名曰“遮羞”者,必以硬布裱骨而为之,此战场所用之物,名为“纸甲”者是也,歌台舞榭之上,胡为乎来哉?易以轻软之衣,使得随身环绕,似不容已。至于衣上所绣之物,止宜两种,勿及其他。上体凤鸟,下体云霞,此为定制。盖“霓裳羽衣”四字,业有成宪,非若点缀他衣,可以浑施色相者也。予非能创新,但能复古。

  方巾与有带飘巾,同为儒者之服。飘巾儒雅风流,方巾老成持重,以之分别老少,可称得宜。近日梨园,每遇穷愁患难之士,即戴方巾,不知何所取义?至纱帽巾之有飘带者,制原不佳,戴于粗豪公子之首,果觉相称。至于软翅纱帽,极美观瞻,曩时《张生逾墙》等剧往往用之,近皆除去,亦不得其解。

  ○声音恶习

  花面口中,声音宜杂。如作各处乡语,及一切可憎可厌之声,无非为发笑计耳,然亦必须有故而然。如所演之剧,人系吴人,则作吴音,人系越人,则作越音,此从人起见者也。如演剧之地在吴则作吴音,在越则作越音,此从地起见者也。可怪近日之梨园,无论在南在北,在西在东,亦无论剧中之人生于何地,长于何方,凡系花面脚色,即作吴音,岂吴人尽属花面乎?此与净丑着蓝衫,同一覆盆之事也。使范文正、韩襄毅诸公有灵,闻此声,观此剧,未有不抱恨九原,而思痛革其弊者也。今三吴缙绅之居要路者,欲易此俗,不过启吻之劳;从未有计及此者,度量优容,真不可及。且梨园尽属吴人,凡事皆能自顾,独此一着,不惟不自争气,偏欲故形其丑,岂非天下古今一绝大怪事乎?且三吴之音,止能通于三吴,出境言之,人多不解,求其发笑,而反使听者茫然,亦失计甚矣。吾请为词场易之:花面声音,亦如生旦外未,悉作官音,止以话头惹笑,不必故作方言。即作方言,亦随地转。如在杭州,即学杭人之话,在徽州,即学徽人之话,使妇人小儿皆能识辨。识者多,则笑者众矣。

  ○语言恶习

  白中有“呀”字,惊骇之声也。如意中并无此事,而猝然遇之,一向未见其人,而偶尔逢之,则用此字开口,以示异也。近日梨园不明此义,凡见一人,凡遇一事,不论意中意外,久逢乍逢,即用此字开口,甚有差人请客而客至,亦以“呀”字为接见之声音,此等迷谬,尚可言乎?故为揭出,使知斟酌用之。

  戏场惯用者,又有“且住”二字。此二字有两种用法。一则相反之事,用作过文,如正说此事,忽然想及彼事,彼事与此事势难并行,才想及而未曾出口,先以此二字截断前言,“且住”者,住此说自以为善,恐未尽善,务期必妥,当于是处寻非,故以此代心口相商,“且住”者,稍迟以待,不可竟行之意也。而今之梨园,不问是非好歹,开口说话,即用此二字作助语词,常有一段宾白之中,连说数十个“且住”者,此皆不详字义之故。一经点破,犯此病者鲜矣。

  上场引子下场诗,此一出戏文之首尾。尾后不可增尾,犹头上不可加头也。可怪近时新例,下场诗念毕,仍不落台,定增几句淡话,以极紧凑之文,翻成极宽缓之局。此义何居,令人不解。曲有尾声及下场诗者,以曲音散漫,不得几句紧腔,如何截得板住?白文冗杂,不得几句约语,如何结得话成?若使结过之后,又复说起,何如不收竟下之为愈乎?且首尾一理,诗后既可添话,则何不于引子之先,亦加几句说白,说完而后唱乎?此积习之最无理最可厌者,急宜改革,然又不可尽革。如两人三人在场,二人先下,一人说话未了,必宜稍停以尽其说,此谓“吊场”,原系古格。然须万不得已,少此数句,必添出后一出戏文,或少此数句,即埋没从前说话之意者,方可如此。(亦有下场不及更衣者,故借此为缓兵计。)是龙足,非蛇足也。然只可偶一为之,若出出皆然,则是是貂皆可续矣,何世间狗尾之多乎?

  ○科诨恶习

  插科打诨处,陋习更多,革之将不胜革,且见过即忘,不能悉记,略举数则而已。如两人相殴,一胜一败,有人来功,必使被殴者走脱,而误打劝解之人,《连环。掷戟》之董卓是也。主人偷香窃玉,馆童吃醋拈酸,谓寻新不如守旧,说毕必以臀相向,如《玉簪》之进安、《西厢》之琴童是也。戏中串戏,殊觉可厌,而优人惯增此种,其腔必效弋阳,《幽闺。旷野奇逢》之酒保是也。


闲情偶寄

清代人李渔所撰写的《闲情偶寄》,是养生学的经典著作。它共包括《词曲部》、《演习部》、《声容部》、《居室部》、《器玩部》、《饮馔部》、《种植部》、《颐养部》等八个部分,论述了戏曲、歌舞、服饰、修容、园林、建筑、花卉、器玩、颐养、饮食等艺术和生活中的各种现象,并阐发了自己的主张,内容极为丰富。其中,《颐养部》总论养生,是一篇重要的养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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